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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夫君年少时去做了大头兵。再次相遇是在京城的大街上。他骑着高头大马娶亲。

我带着女儿坐着马车进京。一阵妖风吹过,他看见了我的脸,差点从马上摔下来。

他还以为他是什么香饽饽,觉得我来抢人了。1山沟奇遇十二岁那年的深秋,

我背着竹篓进山采药。寒露浸透了单衣,山风卷着枯叶打着旋儿钻进山沟。

就在那布满嶙峋怪石的沟底,我看见了他。一身本该华贵无比的锦袍,

被尖锐的岩石和枯枝撕扯得破败不堪,刺目的暗红色血迹大片大片地洇开。

他无声无息地躺着,脸色惨白如纸,只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证明他还吊着一口气。「啧,

可惜了这好料子。」我蹲下身,手指小心地探了探他的鼻息,冰凉,但确实还有一丝温热。

又摸了摸他的颈侧,那微弱的搏动像濒死蝴蝶的振翅。

目光扫过他紧致流畅的下颌线和高挺的鼻梁,心里那点念头像颗种子,

悄然发了芽——这人的骨相皮相,是顶顶拔尖儿的。把他弄回我那间摇摇欲坠的茅屋,

几乎耗光了我所有力气,半拖半拽,好几次险象环生。隔壁的李婶挎着鸡蛋篮子路过,

惊得声音都变了调:「哎哟我的天爷!舒丫头,你捡个死人回来作甚?也不嫌晦气!」

我抹了把脸上的汗泥,指着屋里虚弱笑:「李婶,还有气儿呢,死不了的。」

李婶摇摇头,一步三回头地走了。可我心里想的却是:死了,

这身好料子拆洗拆洗也能用;活了,那身胚骨相,更不亏。用了整整三天三夜,

耗尽了我采来的草药和压箱底的半钱老山参,才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。他高烧呓语,

尽是些「母妃」、「天山寺」、「刺客」的碎片,我默默记在心里。这身份,非富即贵,

种子破土而出——稳了。等他真正清醒,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却只剩下空茫。他茫然四顾,

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,甚至不记得名字。「那你就叫『阿牛』吧,」我看着他那副好身板,

「在我们这儿,牛最有用,也最皮实。」他愣了一下,顺从地点点头。看着他顺从的样子,

我心头那点盘算落得更实了。失忆,再好不过。为了给他补身子,

我盯上了院子里那只最神气、羽毛油亮、每天趾高气扬打鸣的大公鸡——「二毛」。

宰它那天,刀锋抹过脖颈,滚烫的鸡血溅了我一手。我闭了闭眼,再睁开时,

锅里翻滚的鸡汤散发出诱人的浓香。眼泪没从眼眶掉下来,

倒是真的不争气地从嘴角淌下了一缕。就当是前期投入了。他喝汤时,

我看着他恢复了些血色的俊朗侧脸,这「种子」的长势,我很满意。

2桃花誓约时光在山野间静静流淌。桃花开了又谢,映山红染红了山坡。我十六岁了,

阿牛依旧记不起过往,但他的身量更高了,肩膀更宽了,

沉默时眼底偶尔掠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深沉。那点深沉,让我心里那棵「树」

抽了条——时机差不多了。那一年,桃花开得格外绚烂。在灼灼花树下,

在李婶和几个村邻的见证下,我们对着天地磕了头。没有凤冠霞帔,

只有两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。他执起我的手,掌心带着薄茧,目光灼灼,

声音低沉却异常清晰:「舒洛,天地为证,山河为鉴。我阿牛此生,绝不负你。」

洞房花烛夜,我们依偎在窄小的炕上,窗外的虫鸣都显得格外温柔。

他说要和我一起看遍这山里的四季,一起变老,直到头发都白了。我笑着应和,

把头埋在他温热的颈窝里。心里盘算的,却是月事的日子和受孕的最佳时机。那点心动?

有,但不多,够用就行。心里揣着的不是冰,是冷静的账本——身份高贵,基因优良,

失忆可控,这笔「买卖」,稳赚不赔。第二年开春,山涧的冰雪开始消融。

我的月事迟了整整一月,指尖搭上脉搏,那熟悉的滑利感传来。成了!

心头涌上的不是隐秘的欢喜,而是目标达成的笃定。我***依旧平坦的小腹,盘算着下一步。

可没等我开口,他先找了我。油灯如豆,在他脸上投下光影。

他的眼神不再是平日的温顺,里面跳跃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、近乎野心的火焰。「舒洛,」

他声音干涩却坚定,「外面……不太平了。几位皇子争得你死我活,战火烧得到处都是。

大丈夫生于乱世,当有所作为。我……我想去投军。」空气安静了一瞬。

灶膛里柴火噼啪一声轻响。我放在膝上的手,

下意识地护住了小腹——这可是我最重要的「收成」。指尖微凉,但心很定。我抬起头,

看着他眼中那簇陌生的火焰,嘴角自然地弯起一个平静的弧度:「好啊。男儿志在四方,

是该去闯一闯的。只是,刀剑无眼,你要……千万保重自己。」

心里想的却是:你走了正好,省了我后续的麻烦。那一夜,我们依旧躺在一张床上,

却是背对着背。窄小的土炕仿佛隔开了一道鸿沟。他的呼吸绵长,

似乎已沉入建功立业的梦境。而我,睁着眼,看着从破旧窗纸透进来的月光,

清晰地感觉到腹中那个小生命微弱的悸动,无比清醒地知道——我的计划,完美收官。

「阿牛」这个工具人,可以功成身退了。他是什么时候恢复记忆的?

这个问题只是出于好奇。后来终于想明白了。3京城风云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三个冬天。

北风刮得紧,窗户纸呼啦啦响。他起夜的次数多了,一去就是一两个时辰。

我曾在一个雪夜,悄悄尾随。远远地,看见他站在村口老槐树下,

一个黑影恭敬地递给他什么东西,他低声吩咐着,那姿态、那语气,全然不是我的阿牛。

雪落在他肩头,像披着一层冰冷的铠甲。我像一只黑夜里的狸猫,悄无声息地退回,

钻进冰冷的被窝,假装熟睡,等着他带着一身寒气归来。哦,十一皇子萧承邺。

身份比预想的还高,这基因质量,超值了。不过,与我何干?我的目标已经达成。

去镇上药铺送草药那次,我瞥见了衙役手中的画像。画像上的人五官依稀像他,

却画得粗糙笨拙。衙役的闲谈飘进耳朵:「……十一殿下萧承邺去天山寺祈福,遇了山匪,

啧,下落不明……上面催得紧……」「萧承邺……」我在心里默念,

唇角勾起一丝了然的笑意。难怪这几年,连个生面孔的货郎都少见。挺好,他护着他的秘密,

我护着我的「收成」,互不干扰。女儿出生在莺飞草长的暮春。她的啼哭清脆响亮。

我抱着这团温软的小生命,看着她皱巴巴却难掩精致的小脸——那眉眼鼻梁,

活脱脱继承了她生父的优点。心里涌起巨大的满足和力量——这是我的女儿,我的选择,

我完美的「成果」。我承认,当初救他,是看中那身好皮囊骨相。后来明知他的身份,

却还是与他拜了天地,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「去父留子」。这山野里的儿郎,

没一个基因能比得上他。他走后的五年,我和女儿相依为命。院子里,「二毛」

的后代养了一茬又一茬,从毛茸茸的小鸡崽长成昂首挺胸的大公鸡,

最终都化作了我们碗里喷香的肉汤和女儿红润的脸蛋。五岁的女儿妞妞,出落得粉雕玉琢,

聪慧灵动,那身好骨相越发明显。她啃着鸡腿,小嘴油汪汪的,会奶声奶气地问:「娘亲,

爹爹去哪里啦?」「爹爹啊,」我擦着桌子,语气随意得像在谈论天气,

「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做大事去了。」心里毫无波澜,那个人,早已是翻篇的书页。

就在我宰杀最后一只「二毛」的那个傍晚,晚霞烧红了半边天。

镇上传来的消息像一阵风:老皇帝驾崩了,十岁的十二皇子登基,

十一皇子萧承邺「勤王救驾」有功,加封摄政王,权倾朝野。我看着女儿蹲在地上,

用树枝在泥土里画着谁也看不懂的画。夕阳的金辉洒在她小小的、专注的背影上。

我擦干净手上的血污,一个念头无比清晰地浮现:是时候了。妞妞长大了,

该去看看更广阔的天地。京城,最是繁华热闹,带她去开开眼界,顺便……「妞妞,」

我走过去,声音干脆利落,「娘带你去京城玩儿,好不好?那里有全天下最热闹的街市,

最好吃的点心,最漂亮的绸缎。」妞妞抬起头,大眼睛亮晶晶的:「京城?好玩吗?」

「当然好玩!」我笑着拉起她的小手,「玩够了,娘就带你去江南。听说那里四季如春,

小桥流水,娘早就想去了,我们在那儿买个带院子的小房子,种满你喜欢的花。」

妞妞摇了摇头「妞妞最喜欢二毛,娘我们再养一堆二毛吧。」京城之行,不过是旅程的一站,

一个让妞妞见世面的地方,一个……或许能顺便把抚养费连本带利讨回来的地方。

他如今可是权倾天下的摄政王,指缝里漏一点,够我们母女在江南舒舒服服过几辈子了。

看不到他?无所谓。看到了?那就顺便把账结了。我望着京城的方向,暮色四合。

心里算盘拨得噼啪响:这最后一趟「京城游」,怎么也得把当年那只「二毛」的本钱,

翻个百倍千倍地赚回来才行。4街头惊魂没成想,进京的第一天,

我们的马车刚驶入城中心最繁华的朱雀大街,就被堵了个严严实实。前面锣鼓喧天,

人声鼎沸,好大一支迎亲队伍,红绸铺路,仪仗煊赫,端的是权贵气派。

路人纷纷伸长了脖子看热闹。「娘,外面好热闹!」妞妞扒着车窗,小脑袋好奇地往外探。

我心里惦记着找间实惠的客栈落脚,盘算着如何低调地「碰运气」或者更高效地「讨债」,

对这权贵排场毫无兴趣。不过,为了满足妞妞的好奇心,也顺便看看这京城的富贵景象,

我随意抬手挑开了车帘一角,目光懒懒地扫向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新郎官——只一眼,

我浑身的血似乎都凝了一瞬!那身量,那侧脸轮廓,

那即使穿着大红喜服也掩不住的、刻在我骨子里的熟悉感……狗男人!萧承邺!

这叫什么运气?!出门踩狗屎都没这么准!他今日竟然娶亲?!

看这架势应该娶得的正妃吧!「妞妞,坐好!」我几乎是立刻放下车帘,

声音压得极低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,一把将女儿小小的身子按回座位里,

顺手捂住了她还想发问的小嘴。心脏在胸腔里擂鼓,不是为情,

是为这突如其来的、棘手的麻烦!计划全乱了!现在最要紧的是立刻、马上消失!

找个地方躲起来,重新谋划!讨债也得看时机,撞上人家大婚现场,这不是上赶着触霉头吗?

万一被当成搅局的,别说抚养费,命都可能搭进去!「车夫,快!绕路!

找条小巷子钻出去!」我急促地低声吩咐,

脑子里飞速运转着京城的地图(来之前可是做足了功课)。然而,

就在车夫忙不迭应声、马车艰难调头的刹那——呼!一阵邪风好死不死地平地卷起,

力道大得惊人!我刚刚匆忙放下的车帘,被这股风猛地掀开,高高扬起!完了!

我下意识地抬眼,目光猝不及防地,

直直撞上了那双正因风沙微眯、扫视过来的、深邃如寒潭的眼眸!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。

四目相对!我清晰地看到那双熟悉的、此刻却盛满了惊愕、难以置信,

甚至带着一丝骇然的瞳孔,在看清我面容的瞬间,骤然紧缩!啪嗒!

只见高头大马上的新郎官——权倾朝野的摄政王萧承邺,身体猛地一晃,

仿佛被无形的重锤狠狠击中!他握着缰绳的手一松,整个人在马背上剧烈地摇晃了一下,

眼看着就要一头栽下来!周围瞬间响起一片倒吸冷气和惊恐的尖叫!我:「……」

(心里疯狂咆哮:萧承邺你大爷的!你晃个屁啊!摔死了老娘的抚养费问谁要去?!

这封口费看来得翻倍了!!!)索性虚惊一场。他骑着高头大马,

在护卫和惊魂未定的仆从簇拥下,朝着红绸漫天的王府方向狼狈而去。我坐着破旧的小马车,

在车夫心有余悸的驱赶下,一头扎进旁边幽深的小巷,朝着最近、最不起眼的「悦来客栈」

狂奔。两个人,一个奔向权势煊赫的王府,一个奔向市井角落的客栈,

奔着截然不同的方向,仿佛两条短暂相交又迅速分离的线。

我带着妞妞在客栈最角落、最便宜的房间住下了。门窗紧闭,心还在扑通扑通跳,

一半是刚才的惊吓,一半是计划被打乱的烦躁。夜晚,油灯如豆。妞妞玩累了,

在简陋的床铺上睡得香甜。我坐在桌边,托着腮帮子,对着跳动的火苗,脑子转得飞快,

想了大半夜。「不行,这法子行不通了……」我烦躁地揉了揉额角。原本想着,

他要是没成婚,或者后院清净,凭妞妞这张和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,

再稍微运作一下(比如『不经意』地让妞妞在某个他可能出现的场合露个脸),

总能找到机会『碰巧』遇见。到时候,或诉苦或暗示,总能从他指缝里抠出足够的银子来,

然后带着妞妞潇洒走人,深藏功与名。可现在呢?他大婚!娶的王妃!用脚趾头想也知道,

能嫁给摄政王做正妃的,绝非善茬。我要是敢带着妞妞出现在他面前,

就算萧承邺顾念那么一丝丝旧情(或者怕丑闻)不动手,他那新婚的王妃能放过我们?

怕不是转头就让人把我们母女俩沉了塘,对外宣称是意外,神不知鬼不觉!

这哪里是去讨抚养费?这简直是带着妞妞去送命!「不行不行,这京城不能待了!」

我猛地站起来,在狭小的房间里踱步。「钱重要还是命重要?当然是命!妞妞的命最重要!」

对!三十六计,走为上计!江南!去江南!

凭我这一手在山里采药、给村里人看头疼脑热练出来的医术,找个小镇的药铺坐诊,

总能糊口。妞妞喜欢二毛,到了江南,租个小院子,给她养一院子「二毛」都没问题!

更新日期2025-08-23 1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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